前天熬夜到2点,拉开客厅的窗帘,去阳台取洗澡毛巾的时候,顺便看了一下对面楼里的灯光。深圳这个晚睡的城市,到了半夜2点,亮着灯的也变的稀稀落落起来。
凌晨二点,手头的工作,给3个客户的东西,承诺当天晚上提供,结果还是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。实在是太忙了,后来第二天又忙了一上午,才把之前的工作弄完。我从自己单干以来,不知道从哪天起,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,也算自己给自己订的条条框框吧。那就是:当天接的单,必须当天完成。几年下来,我很少把工作放到第二天完成。
没有人强迫我必须这么做。老婆曾经多次建议我,说,你可以把工作放到第二天做啊。没有必要当天的事情,当天做完。为什么我这么强迫症的要求自己,当天的工作必须当天完成呢?